云南保山回應公車上香事件系借用報廢車輛車牌
近日,“疑似云南官員公車上香”的照片在網絡上引發大量網友圍觀熱議,其中,“云OV1***”號牌為保
山市交警支隊所屬牌照。2月2日下午,保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人對此事作出回應,稱該辦公室駕駛員借用
了交警支隊準備報廢的車輛的車牌,安裝在借用的車輛上使用,送客商到昆明,應客商要求帶客商到盤龍
寺參觀,違反了相關規定。
經查,“云OV1***”省管專段號牌原為保山市交警支隊業務用昌河微型車所掛號牌,該車因使用年限較長
續。保山市政府今年春節期間接待任務重,車輛不夠用,與保山某企業借了一輛大眾途銳汽車送客商到昆
明。為通行便利,2012年1月21日,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根據市政府辦相關領導安排,到市交警
支隊要求安排一塊牌照接待期間掛用,經市交警支隊分管領導同意后安排“云OV1***”號牌臨時掛用。該
車由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王某某駕駛,送客商到昆明,應客商要求于1月23日到盤龍寺參觀。“云OV1***
”號牌已于2012年1月28日收回。
保山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此事,及時作出安排,要求深刻認識此問題的嚴重性,責成市政府辦公室吸取教
訓,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責成市交警支隊嚴格車輛牌照管理,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因市交警支隊
外借車輛牌照屬違規行為,經市紀委研究,責成市公安局紀委對市交警支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保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人表達了網民和媒體對政府工作的監督的感謝,稱將從此事中汲取教訓,加強管理
,認真整改,誠懇接受社會、媒體和群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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