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達車停路邊一年多沒動過 長春市民疑是報廢車
“你不動為什么?年令(齡)大啦沒人愛啦?”13日10時許,長春市民李先生路過平治街與法制胡同交會處附近時,一輛車上的字讓他覺得非常有意思。
這輛捷達車停在人行道上,車身落著厚厚的灰塵,前后四個輪胎已經癟下去。李先生看到的字寫在了轎車的左側車窗上。透過車窗可以看到,車里的坐墊上也覆蓋了一層很厚的灰塵。這輛車沒有牌照,看上去已經很久沒人開過了。
據附近居民劉先生介紹,車已經停在路邊一年多了,一直沒動過。“這輛車看上去有年頭了,我懷疑這輛車是輛報廢車。”劉先生說。
據交警介紹,車輛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非營運車一般為15年,最初的6年是每兩年審驗一次;之后為一年一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一次,能通過審驗即可延期。對于報廢車輛,必須到車輛管理所申請報廢,然后由相關部門統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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