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行駛中打瞌睡撞上停靠報廢車 將路人擠壓致死
去年10月,(四川)廣安市鄰水縣車主王良倫的貨車(車牌號渝B40903)報廢后,他將報廢車擱在他家附近的
公路邊等買主(交警認定系逆向停于禁停路段)。沒想到這原地不動的報廢車竟然成為“肇事車輛”:今年
7月4日,鄰水駕駛員馮華榮駕駛輕型小貨車(車牌號川XA3699)經過擱報廢車的那段路時打瞌睡,撞倒站在
報廢車前的譚英等3人,又撞上報廢車,造成譚英被兩車擠壓死亡。
鄰水縣法院一審判決王良倫賠償死者親屬等共14.2萬元。王良倫不服,上訴到廣安中院。近日,廣安中院
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罕見的交通事故。
突遇車禍:開車睡覺撞死一人
王良倫是鄰水縣豐禾鎮人,他是渝B40903貨車貨主。去年10月,他為這輛車辦理了報廢手續,就把報廢車
擱在他家附近的路邊。今年7月4日,鄰水縣駕駛員馮華榮駕駛輕型小貨車(車牌號川XA3699),在經過擱報
廢車的那段路時,撞倒站在報廢車前的譚英等3人,然后又撞上報廢車,造成譚英被兩車擠壓而死亡,另
外兩人受傷。事后交警查明:事故發生前,馮華榮疲勞駕駛,正在打瞌睡。
譚英無辜被撞死,誰來承擔賠償責任?馮華榮認為,王良倫也應該承擔一定賠償責任,而王良倫則認為,
即使自己沒把車停在這里,馮華榮也會撞人。
公堂相見:是非曲直法庭裁決
王良倫和馮華榮僵持不下,8月3日,譚英的丈夫徐興貴將馮華榮、王良倫等告到鄰水縣法院。9月,鄰水
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付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死亡賠償金額(兩車各11萬元);剩余
的近13萬元,由馮華榮承擔75%的責任,王良倫承擔25%的責任。
由于王良倫的車已報廢待處理,因此沒有辦理交強險。11萬交強險賠償就得王良倫來支付。因此,馮華榮
實際承擔賠償金額為9.7萬元,而王良倫實際承擔賠償金額達14.2萬元。王良倫不服,上訴到廣安中院。
近日,廣安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罕見的交通事故,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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