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成街頭新型垃圾 回收管理存“空當”
近一段時間,市民反映報廢機動車停在路邊無人問津或將報廢車改為他用、影響市容環境的問題。現如今
,報廢車輛正成為一種新型城市垃圾并影響到市民的正常生活,需引起社會的重視。
報廢車成街頭新型垃圾
昨天上午,記者根據線索來到紅橋區西河橋下的平津道看到,在不足百米路段的道路兩側停放著十多
輛車窗被砸碎、輪胎已撒氣的大客車。市民李先生稱,這些車輛在此停放至少有一年多了,一直沒有人過
問。
隨后,記者在本市河西、河東、東麗等區的路邊、樓群里也發現了類似的報廢車。在河西區津淄東里
小區6號樓下,兩輛報廢的面包車停在空地上,被當做了存放回收物品的倉庫。在河東區中山門二號路上
的一輛破舊廂式貨車,前擋風玻璃上的標志顯示年檢到2008年,車內散落著不少糞便。在東麗區津塘公路
新立鎮至軍糧城鎮沿線,記者看到多輛小型廢舊汽車停在路邊,沒有車牌照、車前粘貼的年檢標志顯示的
年份多為2000年前后。這些汽車的車身噴寫著各種廣告信息。
報廢車存管理“空當”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報廢機動車應在交管部門監督下解體。綜
合執法人員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接到有關報廢車的投訴,對此他們感到也很困擾,“機動車在管理
方面有特殊屬性,是否屬于生活廢棄物我們很難界定。”而根據法規,交管部門只對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車輛不參加年檢、不張貼年檢標志及發現駕駛漏檢車和報廢車上路的實施處罰,“如
車主已經辦理了報廢手續,且不涉及刑事案件,就不屬于交管部門管轄范圍。”此外,對停放在社區樓群
里的報廢機動車,應由社區所屬街道城管科來協調組織所在區市容園林委、綜合執法、公安交管等多個部
門,一同執法清理。
給報廢車管理出良方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存在的報廢車輛補貼標準低、報廢汽車回收處理技術差,部件再利用率不高,
以及回收系統不完善等問題,造成了街頭無主報廢車數量不斷增加。
要解決此問題,被訪的交通社會專家建議,首先增加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數量,打破現有車輛報廢行
業的壟斷等問題。其次,制定更為完善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法規和有效的操作程序,提高報廢汽車回收的效
率。最后,是要發揮汽車生產企業的作用,探索“誰生產誰回收”的報廢汽車處理模式,發揮汽車生產企
業在零部件再制造和拆解的優勢。
在本市報廢車輛管理沒有明確法規規范之前,有市民則希望能有一個部門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將這
些報廢車系統地管理起來,還城市整潔有序的環境。本市近日出臺新規,現在到明年6月30日,提前淘汰
的“黃標車”將根據車型不同給予5000元至1.8萬元不等的補貼,這也許會是推動本市報廢汽車回收走向
有序發展的一劑猛藥。本報記者郭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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